星期四, 3月 27, 2008

我是無名氏

這社會上除了少數經常在媒體出現的人以外,大多數人都是默默無名的小人物(nobody)。也許有些人夢想有一天變成名人,不管走到那裡都會有一群粉絲跟隨或狗仔在後追逐,以突顯出他/她受歡迎的程度。然而出名之後,反而變得不自由,一舉一動都在別人注視的眼光監視下,少了自己的隱私。所以有些人寧願作個小人物(nobody),走到那裡,和誰吃喝玩樂,都自在逍遙,無所拘束。美國女詩人Emily Dickson就有一首詩,描寫小人物樂得作個無名氏,活得自由自在。

I am nobody! Who are you? 我是無名氏! 你是誰?

我是無名氏!你是誰?
你也是−無名氏−嗎?
那我們就是一對囉?
別說!他們會大聲喧嚷,你知道的!

成為一位名人有多煩!
就像一隻青蛙為了出名
整個六月儘叫著自己的名子
對著仰慕它的池塘

−Emily Dickson 詩
曾渙釗 試譯

(閱讀筆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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